瑞教人〔2016〕408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培训教师选课工作和201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106号)精神,结合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教师选课工作和201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入研读《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提高执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统筹规划周期内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按照分层分类参训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确保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浙教师〔2014〕145号)精神和要求,从2016年开始,我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县区统筹、有序规划、均衡安排、自主选择”的原则,在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学科中全面实施提升工程。
(一)市教育局统筹协调我市提升工程培训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和培训规划,做好培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市教师发展中心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师培训组织、选课指导、发展性测评、学时认定与录入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各教育学区负责本辖区学校提升工程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实施提升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提升工程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各校要指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制定提升工程培训计划,做好教学安排,克服工学矛盾,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应充分考虑提升工程网络研修、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和要求,各校要有效组织开展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将信息技术应用列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推动网络培训与校本研修的结合,促进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三)根据我市提升工程实施规划,2017年上半年参训对象主要为高中段教师和幼儿园教师。2022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四)各校在组织实施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浙教师[2014]14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参训教师的动员、报名、缴费等工作。提升工程教师选课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由学校组织教师通过省培训管理平台选课,选课时间安排与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同步。参训学员必须在选课前在平台中更新个人信息,特别是“任教学科”,以便进行培训前测评和发展性测评。
(五)2017年我市确定的培训机构为华东师范大学。
(六)培训经费。提升工程培训经费由市财政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培训费标准为600元/人。培训学员先按收费标准缴费,培训结束后在学校报销。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园)实际参训人数下拨培训经费。
(七)培训周期和学时。按教育部规定,每位教师需在2017年底前完成折算后不少于50学时的培训,其中网络研修不少于60学时(折算后计入20学时),校本研修与课堂实践不少于30学时,培训周期为3—4个月。
三、切实做好2017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教师选课工作
(一)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时间安排及程序
1.培训项目申报与审核。各培训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12月30日;审核时间为2017年1月3日—1月15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1月20日。
2.更新教师数据信息。实行学分制后培训平台数据有较大变动,各校(园)要及时更新维护培训平台中教师的相关信息。各校(园)录入、更新维护教师数据库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5日。
3.教师自主选课与审核。教师参加培训需经过两轮自主选课、学校审核,以及培训机构复核三个环节。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2月17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3月3日。
各校(园)要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选课、审核等工作。凡第一轮未选课或第一轮虽选课但校(园)长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能进入第二轮补报选课。
4.有关文件、表格等资料,均可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专栏中下载。已分配登录账号的培训机构登录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培训机构的登录账号等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具体项目申报、教师选课和培训实施的工作时间进程表详见附件。
(二)选课平台操作及学分管理有关事宜,与市教师发展中心黄礼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809821。
附件:2017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时间进程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2017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时间进程表
序号 | 主要工作和进程 | 时间 | 具体工作内容 | 参加单位和人员 | 责任单位 |
1 | 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5日教师基本信息数据更新及完善 | 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5日 | 教师基本信息数据的充实、更新 | 中小学相关教师、平台管理员和学校相关人员 | 各地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
2 | 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20日培训项目申报、审核、发布 | 12月20日- 12月30日 | 受理培训项目申报 | 各级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 |
1月3日- 1月15日 | 完成培训项目审核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家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 ||
1月20日 | 培训项目正式发布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 ||
3 | 2017年1月20日-3月8日教师自主选课、学校审核和培训机构复核 | 1月20日- 2月12日 | 选课窗口开放,供教师浏览培训项目菜单 | 全体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员 | 各教育局、培训机构 |
2月13日- 2月17日 | 教师第一轮选课 | 全体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员 | 各教育局、培训机构 | ||
2月18日- 2月21日 | 校长对第一轮选课进行审核 | 中小学校长及有关人员 | 各中小学校 | ||
2月22日- 2月23日 | 培训机构扩班申请 | 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 各培训机构 | ||
2月24- 2月25日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扩班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 ||
2月26日- 2月27日 | 培训机构受理复核 | 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 各培训机构 | ||
2月28日- 3月3日 | 教师第二轮选课 | 全体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员 | 各教育局、培训机构 | ||
3月3日- 3月6日 | 校长对第二轮选课进行审核 | 中小学校长及有关人员 | 各中小学 | ||
3月7日-8日 | 培训机构受理复核、发放培训通知 | 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 各培训机构 | ||
4 | 2017年3月9日-8月31日举办各项教师培训班 | 3月9日- 8月31日 | 举办各项教师培训班 | 培训机构、培训学员 | 各培训机构 |